在全境解放之前,洞头没有剧院,民间演出以祠堂、庙宇为场所。祠堂、庙宇里辟有戏台和简易乐池,大多在民俗节庆之时聘请外地剧团前来演出,观众以本村住民为主,大家或坐或站,挤挤挨挨地观看。大门岛的大荆村,则有村民自行组织演戏活动的传统,人称“大荆班”。每年从12月上旬开始筹备,正月初三、初四在村里的杨府庙上演,演到正月底结束。有时也应邀到邻村或外地免费演出。
1953年6月,蔡炳甫、吕文、郭云英等13人集资4365.6元,筹建洞头剧院(即老县电影院),院址在现文化街。经一年的建设,洞头剧院于1954年6月30日建成并正式开业。剧院设870个座位,观众席用的是长条木头椅子,虽然较为简陋,但一次性能容纳这么多的观众,让他们可以安安心心地坐着观看演出,在洞头还是头一回,因此剧院的建成受到群众的欢迎。
剧院开业后,邀请乐清县民主越剧团前来演出,连演了48天,为了满足观众的要求,有时还加演下午场。到1954年年底,剧院开业半年,共演了218场,观众达9.44万人次。1955年12月31日,邀请永康县越剧团前来演出,连演135天,创下外地剧团来洞头演出时间最长纪录。当年共演362场,观众达12.67万人次。
1956年,剧院转为公私合营。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当年对剧院进行扩建,观众座位增至1045个。
1956年4月,上海市支援浙江省8个越剧团,洞头县分到的是少少越剧团。群众得知能在家门口观赏到大上海来的正规大剧团的演出, 轰动一时。剧团首演的《桃花女太子》,第一场门票仅3个多小时就被抢购一空;一个戏连演半个多月,场场客满。在洞头,少少越剧团的演出历时3年,上演了近百个剧目,是洞头剧院最辉煌的阶段。洞头撤县后,少少越剧团于1959年9月调入温州市,改为温州市越剧二团。
1959年,洞头成立电影放映队,除在北岙和各乡镇露天场地放映外,电影队有时会选择在剧院售票放映,放映机就置放在观众厅当中的人行道上。
1972年10月,国家拨款16万元,在人民路新建洞头剧院。剧院占地面积2494 平方米,建筑面积1222平方米,观众厅设座位1301个,1979年12月更名为“洞头县影剧院”。1988年起,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新剧院建成后,主要是邀请外地演出团体来洞头举办歌舞晚会。1990年,剧院接待11个演出团体来洞头献演音乐舞蹈节目28场。剧院既是剧团演出的地方,平时也进行电影放映,而且还较多地发挥了大会堂的功能, 2004年之前,县级大型会议大多在此召开。后剧院因年久而成危房, 于2002年6月拆除改建作他用。
2002年8月,在北岙新城区的新城大道重建洞头影剧院。
新影剧院占地面积约 14667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6765 平方米(其中地下室 1170 平方米),3 层建筑,主体结构为框架及网架形式。设有 1100 席位的观众大厅和 200 席位的中型会议室各 1 个;80 席位的小型会议室 2 个,总投资 2600 万元。工程由温州建筑工程设计研究院设计,浙江建工集团(省五建)负责土建施工,杭州武林建筑工程公司负责装饰施工。工程历时 2 年余,于 2004 年 5 月全面竣工,并经验收交付使用。
新影剧院成为洞头县一个集会议、演出、放映为一体的综合性多功能场所。
区档案馆(区史志研究室)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