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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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26日 星期四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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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区大门沙岙综合交通码头工程海域使用权申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拟对洞头区大门沙岙综合交通码头工程海域使用权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20日(2019年9月26日起)。如对本公示有异议或申请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或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书面提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杭州市西溪路118号

  电话:0571-88877514 邮编:310007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地址: 温州市洞头区行政服务中心

  电话:0577-63360218   邮编:325700  

  特此公示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2019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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